各位同學好,
檢送本(108)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相關規定與文件,欲申請同學請獎申請資料於108年9月12日(四)中午前送交系辦 張嘉玲 小姐。
1. 該獎學金申請資格為(1)本校大學部、研究所(不含僑、陸、外籍生)(2)學業成績上學期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附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4) 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5)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詳如附件-獎學金申請辦法)
2. 申請文件為校內用申請表(如附)、該會專用申請書、同意切結書(如附,附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08-1註冊圓章)、本校成績單正本及排名、並檢附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政府清寒證明、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詳如附件-學務處生輔組通知、獎學金申請辦法)
3.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