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 : 學生海外教育計畫

學生海外教育計畫

(一)計畫簡介

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建立在與姊妹校平等互惠的原則下,簽訂協議,互相提供出國及來校進行短期、非學位的學習機會。學生做為本校國際交換學生代表,前往姊妹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身分等同該校學生,所修學分可互相採認¹,以提供兩校學生實質的交流機會。

若想參加土本系主辦之系級交換學生計畫,同學必須先參加出國交換生甄選,以取得本系推薦提名資格,再檢送申請資料給姊妹校審核。

工學院及本校國際事務處亦有辦理不同的交換計畫,詳情請逕洽工學院及國際事務處。

國際事務處. 國立臺灣大學, https://studyabroad.ntu.edu.tw/exchange-student/. 112年9月12日引用

(二)交換學生計畫合作學校一覽表

學= 學士班, 碩=碩士班, 博=博士班

No. 國家
地區
學校 交換約定條件
學生

年級

每學年名額上限
1 亞洲

 

 

大陸
地區
同濟大學
土木工程學院
不限 學+碩: 共5名;

博: 3名

2 同濟大學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不限 學+碩+博: 共3名
3 浙江大學
建築工程學院
不限 學+碩: 共4名;

博: 2名

4 重慶大學
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不限 學+碩: 共4名;

博: 2名

5 香港 香港理工大學
建築及房地產學系
大學部 6個學期人次;協議期間内30人次
6 印尼 萬隆理工大學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不限 4個學期人次; 每2個短期(3個月)相當於1個學期
7 越南 河內國立土木工程大學

 

不限 5名
8 胡志明巿百科大學
土木工程學院
不限 2名
9 泰國 泰國吞武里蒙庫國王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
不限 3名
10 泰國吞武里蒙庫國王科技大學
土木技術教育學系
不限 3名
11 俄羅斯 莫斯科建築學院 不限 2名
12 印度 印度理工學院魯爾基分校 地震工程學系 研究生 碩+博: 共2名
13 美州 美國 喬治亞理工學院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大學部 預計1名
14 歐洲 德國 威瑪包浩斯大學
土木工程學院
不限,但研究生佳 2名
15 荷蘭 鹿特丹應用科學大學
建築環境學院
不限 3名
16 比利時 列日大學

應用科學學院

學碩 學+碩: 共2名

 

校級及院級計畫,詳見國際事務處及工學院網站。

(三)本系學生出國交換

1.相關重要規章

(1)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
(2)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

2.交換甄選簡章

113學年度出國(2024秋季學期、2025春季學期)

113學年度 土木系交換生申請時程

項目 日期/時間 說明
甄選簡章公告 112年10月初 土木系網站、電郵
說明會 112年10月12日
(12:20-13:30)
地點:土木系館220室
參加者請於10月11日中午以前報名https://reurl.cc/gakyDz
報名繳費單 最後收email為
112年11月13日
(上午11時止)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至<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申請]
書面資料繳交 112年11月6日至13日
(上午10時起至16時止)
線上[申請]
錄取名單公告 112年12月14日
(下午16時前)
於土木系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
計畫行政管理繳費單 最後收email為
112年12月19日
(上午11時止)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至<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申請]
繳交正取確認單 112年12月19日
(下午16時止)
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和計畫行政管理留存聯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112年12月20日至29日
(下午16時前)
由系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視同放棄備取資格,依序遞補。
計畫行政管理繳費單 最後收email為
113年1月3日
(上午11時止)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至<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確認]
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113年1月3日
(下午16時止)
逾期或未繳交錄取確認書和計畫行政管理留存聯者,視同放棄資格。

 

3. 2024-2025土木系海外教育說明會PPT 

4.其他相關文件

5. 國際事務處 參考資料
國際處 首頁 > 海外教育計畫 > 交換學生計畫

  • 常見問答 (內容大部分適用於系級交換生。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
  • 行前說明 (行前手冊/役男出境相關規定/出國研修住宿資格保留申請)

6.(系級)出國交換生期滿回國注意事項

修課成績登錄及繳交心得

  • 期限: 學生回國後兩個月內
  • 需先於系統登錄成績: myNTU >【學生專區】>【課務資訊】>【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
  • 再提交:
  1. 請攜帶以下紙本文件至系辦205室,並找陳咨聿小姐:
    • 一份正本英文成績單 (請註明學號和姓名)
    • 授課大綱及上課時數 (若科目要採計為畢業學分)所有書面資料概不歸還,如有需要,請申請者自存副本。
  1. 請將以下電子檔案文件寄給胡思宜小姐rachoh@ntu.edu.tw:
    • 英文成績單
    • 交換心得 (並同意公開心得)

(四)姊妹校學生來校交換

1.相關重要規章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境外非學位生來校研修要點

2.來校交換使用表單
112學年度來校(2024春季學期)

其他相關文件

(五)本案承辦

胡思宜小姐
電話:02-3366-4290
Email: rachoh@ntu.edu.tw

(一)計畫簡介

因應全世界各校不一定互簽有合作協議,但學生仍有出國學習之需求,學生便可直接向國外大學申請訪問學生計畫。出國訪問期間將以自費方式,前往該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進行短期、非學位的學習,以獲得於其他大學求學的機會。

訪問學生於各校學習期間,權益與交換學生大致相同,皆視為該校學生,惟同學需付對方學校及本校之學費。訪問學校不限臺大姊妹校。

(二)相關重要規章

1.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
2.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

(三)申請方式

凡符合各校訪問學生計畫規定之本校在學學生,可主動與國外學校聯繫、於該校訪問計畫申請開放期間提出申請。確定收到該校錄取通知後,備妥正式入學通知函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協助同學辦理校內各項行政作業。

(一)計畫簡介

本系與國外大學簽訂協議,互相採認授課學分,同學於本系修業滿至少1學期後,前往國外大學修課學習,滿足兩校要求之修業年限、學分數並符合畢業規定後,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同學可兼顧語言、學業、文化交流等優點,同時獲得臺大及國外優秀大學之學位,實質提升國際化之競爭力。

(二)雙聯學位計畫合作學校一覽表

本系目前主辦之雙聯合作計畫有六個,如下表。

合約類別 國家地區 學校 申請年級 合約生效日
1 博士雙聯學位 大洋洲 澳大利亞 科廷大學 人文學院居住環境學系

School of Built Environment, Faculty of Humanities, Curtin University, Australia

博一以上在學生 2015/10/14
2 亞洲 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 建築與土木學系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ngineeri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 SAR

2018/10/8
3 碩士雙聯學位 歐洲 英國 里茲大學 交通運輸研究所

Institute for Transport Studies (ITS), University of Leeds, UK

碩一在學生 2016/8/22
4 亞洲 越南 胡志明市百科大學 土木工程系

Faculty of Civil Engineering,

Ho Chi Minh City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Vietnam

2018/12/12
5 學碩雙聯學位 美洲 美國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 結構工程學系

Department of Structural Engineering, Jacobs School of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USA

大三在學生 2019
6 學士雙學位 亞洲 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 建築與土木學系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ngineeri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 SAR

大一在學生 2019/02/18

(三)申請流程

  1. 若有意前去的學校與本系已簽訂雙聯學位協議並已納入雙聯學位計畫簡章,請依簡章公告方式,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所需文件及規費。
  2. 若有意前去的學校與本系已簽訂雙聯學位協議,但未納入雙聯學位計畫簡章者,請同學先向系辦洽詢。
  3. 若有意前去的學校與本系/院/校並無協議,則應先取得兩校指導教授之同意,並進行專屬個案計畫之洽商,之後再由系辦進行專屬協議之簽訂。

(四)修讀境外雙聯計畫之繳費及退費相關規定

  1. 依本校學生繳費標準規定,出國修讀境外雙聯學位學生,於境外就讀期間,每學期仍應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及行政費用。
  2. 行政費用請參照「參與土木系辦理之境外雙聯學位計畫應繳行政費用一覽表」。
  3. 課程計畫費及學雜費之退費,依本校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辦理。

(五)其他雙聯學位計畫資訊

  1. 校級雙聯學位計畫資訊,請逕洽國際事務處索取簡章及相關規定。網址:http://www.oia.ntu.edu.tw/ch/ntu_student/ntu-dual/ntu-dual
  2. 院級雙聯學位計畫資訊,請洽:工學院網頁→學生資訊→海外教育計畫→雙聯學位計畫。網址:http://www.eng.ntu.edu.tw/pages1/super_pages.php?ID=pages101

(六)相關重要規章

1.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境外雙聯學位實施辦法

2.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

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

(七)本系主辦之雙聯學位計畫簡章及表格

  1.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2019/2020學年度境外雙聯學位計畫甄選簡章
  2. 參與土木系辦理之境外雙聯學位計畫應繳行政費用一覽表
  3.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赴境外修習雙聯學位申請表
  4. 國立臺灣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雙聯學士學位課程
  5. 國立臺灣大學-越南胡志明市百科大學雙聯碩士學位學程
  6. 委託書

(八)本案承辦人

劉雅慈 組員
電話:02-3366-4280
Email: yacihli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