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海外教育計畫
(一)計畫簡介
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建立在與姊妹校平等互惠的原則下,簽訂協議,互相提供出國及來校進行短期、非學位的學習機會。學生做為本校國際交換學生代表,前往姊妹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身分等同該校學生,所修學分可互相採認¹,以提供兩校學生實質的交流機會。
若想參加土本系主辦之系級交換學生計畫,同學必須先參加出國交換生甄選,以取得本系推薦提名資格,再檢送申請資料給姊妹校審核。
工學院及本校國際事務處亦有辦理不同的交換計畫,詳情請逕洽工學院及國際事務處。
國際事務處. 國立臺灣大學, https://studyabroad.ntu.edu.tw/exchange-student/. 112年9月12日引用
(二)交換學生計畫合作學校一覽表
學= 學士班, 碩=碩士班, 博=博士班
No. | 洲 | 國家 地區 |
學校 | 交換約定條件 | |
學生
年級 |
每學年名額上限 | ||||
1 |
亞洲
亞洲 |
大陸地區 | 同濟大學 土木工程學院 |
不限 | 學+碩: 共5名;
博: 3名 |
2 | 同濟大學 | 不限 | 學+碩+博: 共3名 | ||
3 | 浙江大學 建築工程學院 |
不限 | 學+碩: 共4名;
博: 2名 |
||
4 | 重慶大學 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
不限 | 學+碩: 共4名;
博: 2名 |
||
5 | 香港 | 香港理工大學 建築及房地產學系 |
大學部 | 6個學期人次;協議期間内30人次 | |
6 | 越南 | 河內國立土木工程大學
|
不限 | 5名 | |
7 | 胡志明巿百科大學 | 不限 | 2名 | ||
8 | 泰國 | 泰國吞武里蒙庫國王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 |
不限 | 3名 | |
9 | 泰國吞武里蒙庫國王科技大學 土木技術教育學系 |
不限 | 3名 | ||
10 | 印尼 | 萬隆理工大學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不限 | 4個學期人次; 每2個短期(3個月)相當於1個學期 | |
11 | 俄羅斯 | 莫斯科建築學院 | 不限 | 2名 | |
12 | 印度 | 印度理工學院魯爾基分校 | 研究生 | 碩+博: 共2名 | |
13 | 美州 | 美國 | 喬治亞理工學院 | 大學部 | 1名 |
14 | 歐洲 | 德國 | 威瑪包浩斯大學 土木工程學院 |
不限,但研究生佳 | 2名 |
15 | 荷蘭 | 鹿特丹應用科學大學 建築環境學院 |
不限 | 3名 | |
16 | 比利時 | 列日大學 | 學碩 | 學+碩: 共2名 |
(三)本系學生出國交換
1.相關重要規章
(1)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
(2)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
2.交換甄選簡章
114學年度出國(2025秋季學期、2026春季學期)
114學年度 交換申請時程 | ||
項目 | 日期/時間 | 說明 |
甄選簡章公告 | 113年10月初 | 土木系網站、電郵 |
說明會 | 113年11月08日
(12:20-13:30) |
地點:土木系館220室 參加者請於11月07日中午以前報名 |
索取報名繳費單 | 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3年11月14日 (上午11時止) |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給潘小姐<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申請]。 |
書面資料繳交 | 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3年11月14日 (下午16時止) |
線上[申請] |
錄取名單公告 | 113年12月12日
(下午16時前) |
於土木系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 |
計畫行政管理繳費單 | 最後收email為
113年12月19日 (上午11時止) |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給潘小姐<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確認]。 |
繳交正取確認單 | 113年12月19日
(下午16時止) |
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和計畫行政管理留存聯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開放備取。 |
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 113年12月20日至27日
(下午16時前) |
由系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視同放棄備取資格,依序遞補。 |
計畫行政管理繳費單 | 最後收email為
114年1月3日 (上午11時止) |
請提前寄你的姓名和學號給潘小姐<panchiashine@gmail.com>後再到至土木系館205室索取,接著至出納組繳費。業務單位留存聯一併與書面資料上傳至線上[確認]。 |
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 114年1月3日
(下午16時止) |
逾期或未繳交錄取確認書和計畫行政管理留存聯者,視同放棄資格。 |
4.其他相關文件
5. 國際事務處 參考資料
國際處 首頁 > 海外教育計畫 > 交換學生計畫
- 常見問答 (內容大部分適用於系級交換生。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
- 行前說明 (行前手冊/役男出境相關規定/出國研修住宿資格保留申請)
6. (系級)出國交換生注意事項- 請於期限內繳交下列申請文件
- 出國前:
(大學部)
若擬採計研修課程為本系課程,請於出國前接洽本系課程授課老師,完成「土木工程學系學生擬赴國外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
(研究生)
(1)若擬採計研修課程為畢業學分,請於出國前接洽指導教授,完成「土木工程學系學生擬赴國外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
(2)若該生(未達修業年限)已通過學位口試並於次學期出國交換需於舉辦口試當學期期限內完成申請「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
- 期滿回國前:
(研究生)
需於交換最後一個學期(欲畢業之學期)截止日前至myNTU >【畢業生離校手續】>【申請學位考試】> 完成申請「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書」。
逾期者需註冊繳交次學期學雜費。
臺大(研教組)完成申請截止日期: 第一學期於1 月31 日前;第二學期於7 月 31 日前 - 期滿回國後:
- (1) 修課成績登錄
- 成績登錄依學生需求分為「採計」與「不採計」(為畢業學分)兩種方式:若所修習課程不影響畢業資格,可於欲畢業之學期先辦理離校。待收到英文成績單正本後再上網完成「送出」申請。但已辦理離校者不得再申請採計。
若課程影響畢業資格,則須先上網登錄成績,並待採計流程完成且符合畢業資格後,方可領取畢業證書。此項作業應於次學期開學前完成,方能列為欲畢業之學期的畢業生。 - 期限:
應屆畢業生:應於次學期開始上課前完成採計。逾期者需註冊繳交學雜費。
其餘學生:回國後兩個月內。 - 需先於系統登錄成績: myNTU >【學生專區】>【課務資訊】>【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
- 請攜帶以下紙本文件至系辦205室,並找陳咨聿小姐:
- 一份正本英文成績單 (請註明學號和姓名)
- 若科目要採計為本系課程或畢業學分:
– 需額外提共授課大綱、上課時數與週數及已簽核的「土木工程學系 學生擬赴國外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
所有書面資料概不歸還,如有需要,請申請者自存副本。
- 成績登錄依學生需求分為「採計」與「不採計」(為畢業學分)兩種方式:若所修習課程不影響畢業資格,可於欲畢業之學期先辦理離校。待收到英文成績單正本後再上網完成「送出」申請。但已辦理離校者不得再申請採計。
- (1) 修課成績登錄
-
- (2) 繳交心得
- 請將以下電子檔案文件寄給胡思宜小姐rachoh@ntu.edu.tw:
- 英文成績單
- 交換心得 (並同意公開心得)
- 請將以下電子檔案文件寄給胡思宜小姐rachoh@ntu.edu.tw:
- (2) 繳交心得
其他相關文件
(五)本案承辦人
胡思宜小姐
電話:02-3366-4290
Email: rachoh@ntu.edu.tw
(一)計畫簡介
因應全世界各校不一定互簽有合作協議,但學生仍有出國學習之需求,學生便可直接向國外大學申請訪問學生計畫。出國訪問期間將以自費方式,前往該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進行短期、非學位的學習,以獲得於其他大學求學的機會。
訪問學生於各校學習期間,權益與交換學生大致相同,皆視為該校學生,惟同學需付對方學校及本校之學費。訪問學校不限臺大姊妹校。
(二)相關重要規章
1.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
2.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
(三)申請方式
凡符合各校訪問學生計畫規定之本校在學學生,可主動與國外學校聯繫、於該校訪問計畫申請開放期間提出申請。確定收到該校錄取通知後,備妥正式入學通知函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協助同學辦理校內各項行政作業。
(一)計畫簡介
本系與國外大學簽訂協議,互相採認授課學分,同學於本系修業滿至少1學期後,前往國外大學修課學習,滿足兩校要求之修業年限、學分數並符合畢業規定後,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同學可兼顧語言、學業、文化交流等優點,同時獲得臺大及國外優秀大學之學位,實質提升國際化之競爭力。
(二)雙聯學位計畫合作學校一覽表
編號 | 學位授予 | 學校 | 申請資格 | 名額/年 | 學費 (未含雙聯學位行政費) | 備註 |
1 | 雙學士 | 香港城巿大學
建築與土木學系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ngineeri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 SAR |
1. 在校且至少修讀1學期。
2. CGPA 3.3以上。 3. TOEFL iBT 79或紙本550;IELTS總成績6.5;學測或指考英文成績達頂標。 4. 不接受香港同學申請。 |
5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港期間,繳臺大學雜費。 | 修習期程:第一年於臺大修讀,第二、三年赴香港城市大學,第四年回臺大完成兩校畢業規定。 |
2 | 學碩雙聯 | 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
結構工程學系 Department of Structural Engineering, Jacobs School of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USA |
1. 大三在校生。
2. GPA 3.0/40 以上 3. TOEFL iBT 85或紙本550;IELTS總成績7以上。 |
不限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美期間,第一年繳UCSD及臺大學雜費,第二年繳UCSD學雜費。(UCSD第一年大學部學雜費,第二年研究所學雜費計算) | 1. 在UCSD第一年非該校正式學生,獲conditional admission.
2. 最多轉換20學分回臺大,所轉學分不得重複計入碩士學位課程學分。 3. 獲本系提名同學,免考GRE。 4. 在美研修,至多2年。 |
3 | 學碩雙聯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土木環境工程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
1. 大三在校生。
2. 提供GRE成績 3. TOEFL iBT 103或IELTS總成績7.5以上。 |
5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美期間,第一年繳UIUC及臺大學雜費,第二年繳UIUC學雜費。(UIUC 二年學雜費皆以研究所學雜費計算)
|
1. 在UIUC第一年非該校正式學生,獲conditional admission.
2. 在UIUC所獲學分若轉回NTU大學畢業學分,則不得重複計入UIUC碩士學位課程學分。 3. 在美研修,至多2年。 |
4 | 學碩雙聯 | 新南威爾斯大學 Pathway Program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Australia |
1. 大三在校生。
2. GPA 3.3/4.3 以上 3. TOEFL iBT 90或IELTS總成績6.5以上。 |
不限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澳期間,第一年繳UNSW及臺大學雜費,第二年繳UNSW學雜費。 | |
5 | 雙碩士 | 九州大學 工學院土木及結構工程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l and Structural Engineering, Graduate School of Engineering, Kyushu University |
1. 碩一上以上在校生。
2. 托福iBT 71,CBT 197, IELTS 5.5或TOEIC 750。 |
5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日期間,繳臺大學雜費。 | 1. 學分轉換上限為12學分。
2. 本次報名為2025 April Intake. |
6 | 朱拉隆功大學 工學院 Faculty of Engineering, 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Thailand |
1. 碩一上以上在校生。
2. 托福iBT 71,紙本550,或IELTS 5.5。 |
5 | 在臺期間,繳臺大學雜費;在泰期間,繳臺大學雜費。 | 1. 學分轉換上限為12學分。
2. 限報名大地、交通、結構三組。 |
(三)學分轉換課程對照表
(四)相關重要規章
(五)本系主辦之雙聯學位計畫簡章及表格
(六)本案承辦人
劉雅慈 組員
電話:02-3366-4280
Email: yacihli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