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本公司指定學校系所或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系所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以一般生為限)。
獎學金額:每學期新台幣5萬元,以四學期為限(合計最高為20萬元)。
申請期間:民國113年09月15日至民國113年10月15日。
申請條件:碩一生「大學歷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
碩二生「前一學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提供TOEIC或同等英語能力測驗證明;
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附帶義務:凡領1學期獎學金者,須服務半年,至多服務義務年限為2年。
聯絡資訊:企劃部 吳郢邠先生、連絡電話:(02)8797-3567#8226